呼市金安案告破曾至82人受害 嫌疑犯全部落网

呼市金安案告破曾至82人受害 嫌疑犯全部落网

发布时间:2016-12-26 15:45:00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责任编辑:杨乐
分享到:

2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了解到,内蒙古金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嫌疑人全部落网,但从82名受害者处吸收的4233万余元存款难以追回。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金安公司法人尹某某伙同副总经理金某某(二人系夫妻关系)在未经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高息为诱饵,在呼和浩特市的工商银行民族商场支行、明泽广场支行、南马路支行、锡林支行、呼和佳地支行等金融机构,向来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非法投资宣传。此外,该公司还采用随机打电话的方式和拉人头的方式进行宣传,采用签订投资管理合同的方式,向不特定的人群非法吸收存款。

经警方调查,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2户,金额达4233万余元,造成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2814万余元,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后,于2016年1月8日对尹某某进行网上追逃。4月8日,民警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将尹某某抓获。经审讯,尹某某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供认不讳。5月16日,尹某某被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近日,该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在山东省青岛市被民警抓获,并已向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

“人被抓住了,可我们的钱还是要不回来,那可是全家的救命钱,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案一名受害者王女士对记者说。

此外,还有不少受害者对于金安公司能够进入工商银行多个营业网点进行非法投资宣传提出质疑,称工商银行没有尽到相应职责。对此,工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办公室主任石文平表示,银行有严格的准入机制和检查机制,类似质疑不能成立。

此案的办案警员何警官介绍,金安公司没有固定资产,公司账目上也没有钱,而尹某某、金某某夫妻二人名下也没有任何资产,现在警方只能依托专业机构查验金安公司的流水账目,尝试有无追缴的可能。(尚虹波)

微信

微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