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吸毒屡教不改 妻子忍痛起诉离婚
《婚姻法》相关条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近日,杭锦旗一男子因吸毒屡教不改,他的妻子忍痛起诉离婚。
几年前,90后的杭锦旗籍女子杜某某认识了杜某,二人在五天的时间完成闪婚。尽管双方领了结婚证,但杜某某的家人因杜某家的经济条件十分不好,且杜某在小学毕业后就辍学,还曾因故意伤害罪在少管所服刑两年半、有吸食冰毒的历史,表示强烈反对。二人不顾一切地走到一起,婚后育一女儿,夫妻感情如胶似漆,一家人其乐融融。可是,好景不长,做生意的杜某又开始与一些狐朋狗友交往,再次因吸毒进过班房。杜某某多次劝戒杜某,杜某也承诺一定会戒掉毒品,却深陷毒渊、难以自拔。去年11月4日,杜某又进戒毒所强制戒毒2年。杜某某心灰意冷地向法院起诉离婚。
今年7月14日,该起离婚案件在巴彦淖尔市五原区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庭审理。在庭前调解中,承办法官耐心地与被告杜某沟通,摆事实、讲道理,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对家庭造成的伤害,出于对女儿未来的发展和幸福的考虑,被告同意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一并达成了协议。
法官说法: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中被告有吸毒的恶习,且屡教不改,原告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离婚,法院确认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故调解准予双方离婚。(刘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