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款车司机酒后驾驶 新城交警严厉处罚

押款车司机酒后驾驶 新城交警严厉处罚

发布时间:2014-03-25 15:14:02 来源: 责任编辑: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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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维护辖区良好的交通秩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交警大队始终保持对涉酒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每天派出至少一个中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涉酒交通违法行为。但以身试法的人却还是存在。3月13日下午5点40,驾驶人丘某驾驶一辆邮局的押款车在公安厅路口西南角的邮政储蓄所取上款出来,调头出来之后把车停在了路口的西北角联通营业厅的门口,在路口执勤的大队民警提醒他说,自行车道不允许停车,在该驾驶人摇下车窗与民警对话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脸色红润,车内有酒味,随后,大队民警按照规定要求驾驶人配合,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72.3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在证据面前,驾驶人丘某不得不主动承认饮酒驾驶。
   经询问民警得知,驾驶员丘某平时就很爱喝酒,因为中午朋友邀请,多喝了几杯。心想着自己如果不违章,交警是不会查的,于是心存侥幸心理,就铤而走险了,而自己驾驶的邮政车里还有大量现金。民警听后,在感叹司机胆子大的同时,严肃地批评了他这种心理,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驾驶人丘某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王永明 云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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