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各盟市年内将建慈善超市试点
发布时间:2014-06-18 15:47:27 来源: 责任编辑:柴红
为吸引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租赁、并购、合建等形式参与慈善超市建设,建立起经常性的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帮扶和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慈善超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慈善超市建设试点工作。据悉,慈善超市试点建设将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以政策制度创新为重点,以社会化运营为方向,以民政部提出的在大中城市推广建设慈善超市为目标,力争年内实现全区12个盟市和两个计划单列市各建成运营一个慈善超市试点,10%的社区建立捐助站。同时,在具备条件的盟市、旗县所在地建立区域物品加工流转中心。
在建设标准上,力求实现标准化配置和规范化运营。其中:慈善超市建设由政府提供100㎡左右的门市房或选择与大型连锁超市合作建设,内设不少于20㎡的捐赠物资摆放发放区和不少于30㎡、50%以上的日用品为困难群众提供特价(打折)优惠服务,配备全套商业经营和慈善救助基本设施及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并做到统一品牌、统一门头、统一滚动字幕和统一店内慈善文化装修。慈善超市由个人或社会组织、企业运营管理,接收和发放捐赠物品由民政部门监督管理,为困难群体提供的特价(打折)商品由政府和慈善组织予以资助。
(刘娜 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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