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8月起启用2014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自治区8月起启用2014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发布时间:2014-06-24 10:11:28 来源: 责任编辑: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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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获悉,全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从8月开始启用2014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新版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印制的卡式(内嵌集成电路芯片)证件,卡内存储持证人指纹等信息。正面、背面分别印有长城和紫荆花、莲花图案,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正面打印持证人照片、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个人资料和证件号码、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地点等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往来港澳签注信息。签注信息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
  为满足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新版通行证申请时,须采集或核验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指纹信息,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
  据了解,新版通行证、签注的收费标准不变,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年满16周岁(含)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

(宋斐 王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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