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举行首个“国家宪法日”宣讲宣誓签名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05 17:22:09 来源: 责任编辑: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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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的事业。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恪尽职守,积极工作,勇于担当,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法治国家而奋斗。”12月4日上午,在国家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来自自治区直属机关的150多名党员干部代表齐聚内蒙古人民会堂,仰望国徽,手捧宪法置于胸前,庄严宣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对于唤醒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树立遵法守法的良好形象,进而带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浓厚氛围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宪法宣讲宣誓签名活动,表达了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对宪法的尊崇、维护与忠诚,极大地激发了区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记者赵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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