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尽职守 敬业奉献
1988年,包永海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毕业后,响应国家“老少边穷”地区学生回原地区工作的号召,回到呼和浩特市,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基层工作24年。2012年调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直至今年退休。工作以来,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法学法律刊物上发表文章30余篇,2016年出版法律专著《一名法律人的法治思考》,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8年入选内蒙古自治区十佳法治人物,并被评为呼和浩特十佳法治人物。去年底,他被选树为第九届“最美青城人”暨呼和浩特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
在法院工作期间,包永海承办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4000多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期间,年年立功受奖;作为唯一一名基层法官,他代表全区基层法院参加了在石家庄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华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调研会,并做客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
融情、理、法于一炉乃裁判之上乘。包永海审判案件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法理、事理、情理等方面结合案情和裁判难点分析阐述,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法官,包永海每年办案均在100件以上,无一发改案件、无一涉诉信访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办案质量优、效率高、效果好,是当事人及社会公认的好法官。作为呼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他既办案,又搞调研,还起草重要材料等,工作任务较重,但结案数、结案率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列前茅,2019年,他主审案件629件,结案率达到99.68%。
司法改革审判权下放后,作为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专家型法官,他努力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如,针对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官认识不统一、法院裁判不一致问题,从法律规定、法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及时解决了这一问题,对全市法院和法官统一裁判尺度、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1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成立执行监督案件攻坚组,由包永海带领7名法官助理办理积压时间很长的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执行监督案件攻坚组以老带新,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系列案件一裁处理),勇于担当,忘我工作,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审结案件558件,结案率100%,提升了执行案件质效。
2020年2月,他组织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短短两天就起草出在线立案、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等方面的意见66条,规范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包永海组织协调我区的北京大学校友积极捐款捐物,99名北京大学校友捐款捐物1146300元。
包永海深知法学的博大精深,工作之余一直在坚持学习,是全区知名的学习型、专家型法官, 2013年至2020年,他连续参与全国和全区法院重大司法课题调研,完成调研报告等材料60万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律规制”为主题,先后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联课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规划项目课题,实现了一题中三标,实现了全区法院历史上的首次突破。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课题执笔人,春节期间,他昼夜伏案,出色完成调研报告。
由于政治和业务素质高,忠于和热爱审判事业,做人清白,做事干净,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履行职责好,工作期间,包永海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等,先后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专家型法官、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吕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