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2015年自治区政府十大重点工作
本报记者●钱虹●刘琪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年的工作重点都有哪些,是本届人代会上备受关注的重点。
1月26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巴特尔主席指出,今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城镇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和10%以上,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2.2%。为此,自治区政府今年将重点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
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促进投资稳定增长。抓住国家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类项目向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优先布局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
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口岸公路、干线公路和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力争完成投资700亿元,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新增通沥青水泥路嘎查村1000个,提前一年完成嘎查村街巷硬化任务。加快推进呼和浩特机场迁建工程前期工作,建成3个运输机场和8个通用机场,全区民用机场总数达到29个。加快建设以大型水利工程为骨干、“毛细血管”相配套的水支撑体系,重点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12项重大水利工程。以城镇地下管网改造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完成投资700亿元。
有效扩大消费需求。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商业模式,适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
着力稳定经济运行。以稳定工业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为重点,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帮助企业减负增效,稳定经济增长基础。继续实施煤炭控产稳价政策措施,落实电煤长期稳定供应合作协议,探索建立煤炭产销区域联动机制,提高煤炭行业效益。进一步加大电力综合扶持政策实施力度,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
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五大基地”建设为重点,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业精深加工度为主攻方向,构建多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强以云计算为重点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夯实“两化”融合基础。促进支柱产业多元化,大力发展新产品、新业态,积极扶持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培育新的增长点。
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继续抓好呼和浩特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启动自治区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大力推进阿尔山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与周边省区市及俄蒙等国在商贸、物流、旅游、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合作。
切实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创新型内蒙古建设,推动经济增长由投资和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进“草原英才”工程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
围绕建设现代农牧业
切实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
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规划,全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5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万亩,确保粮食总播面积不低于8000万亩、总产稳定在550亿斤以上。
提升农牧业产业化水平。围绕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目标,进一步加强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优势产业带,提高产业集中度。
创新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模式经营,大力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
加强以水为中心的农牧业基础建设。实施灌区、牧区及生态脆弱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基本完成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强化中央和自治区改革方案的落实,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鼓励我区先行先试的三项重点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全方位扩大开放。创新同俄蒙的合作机制。编制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争取将我区向北开放重大事项和项目纳入国家顶层设计。加快建设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办好中蒙博览会。全年争取引进国内(区外)到位资金5000亿元左右。
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重点解决400万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保障进城农牧民工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障对农牧民工的覆盖面,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探索农牧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民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着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围绕“产城融合”推进县城和中心镇扩容提质,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城乡连接、共建共享。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呼包鄂一体化,率先在交通、通讯、金融等领域实现同城化。推进资源型地区和林区转型发展,加大对牧业旗县、边境旗市、三少民族自治旗、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的扶持力度。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稳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实施旗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进一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建立健全资源开发、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依法保障农牧民对土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的权益。
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继续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
大力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创业就业工程,优化创业环境,确保完成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确保减少贫困人口40万人。继续实施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资助和农村牧区低收入家庭免费发放取暖煤政策。大力推进百姓安居工程,确保新开工保障性安居住房24.2万套、基本建成16万套,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7万户。
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着力建设共同精神家园。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凝聚共识,认真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中国梦·尽责圆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巩固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出台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
积极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努力提升对外文化交流水平。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我区民族优秀文化更好地走出去。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继续加大教育投入,落实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扩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旗县覆盖面。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机制,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办好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使“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认真落实草畜平衡和阶段性禁牧、休牧、轮牧措施,继续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确保完成草原建设面积4000万亩以上。组织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000万亩、重点区域绿化200万亩。加强水土资源保护,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50万亩。
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大气、水、土壤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减排治污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和建立环境保护基金,下大气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和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生态资产、减少环境负债。
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职责。创新管理和服务。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定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利运行流程,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坚决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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