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陌”找对象引狼入室财物被盗

“陌陌”找对象引狼入室财物被盗

发布时间:2015-03-13 17:15:22 来源: 责任编辑: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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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在全区开展“震慑二号”集中行动中破获两起入室盗窃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气焰,保卫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月26日警方接到刘丽(化名)报警称其家中被盗,一台创维电视,一台美的电冰箱,一台海尔洗衣机等生活用品被盗。接到报警后,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和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对现场做了细致的侦查工作。就在侦查员侦查的同时又接到受害人刘江(化名)报警,称其家中被盗,丢失了一条黄金项链、重11.2克,价值4100元;一条白金项链,价值2000元,还有两百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侦查员又赶赴另外一个现场,通过对两方受害地点的侦查,和对受害人的询问,民警发现受害人竟然是兄妹俩。在进一步了解情况后,侦查员掌握了一丝线索,初步锁定他们的妹妹刘红(化名)新交的男朋友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侦查员后续的摸排侦查,在连续几天的工作后,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藏身之地。在领导的周密部署下,刑警大队的侦查员在犯罪嫌疑人暂住地蹲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在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审讯室里李某交代了其犯罪经过。
  犯罪嫌疑人李某,1986年出生,乌兰察布市人,初中文化,现在无业,2010年曾因盗窃被玉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4年1月刑满释放。
  2014年11月左右,在呼市海亮广场通过“陌陌”聊天软件认识了一个叫刘红的女孩,之后就一直通过“陌陌”和她聊天。聊的时间长了,双方都有了见面的想法,在2015年2月21日,他们在海亮广场见了面,双方都比较满意,确定了对象关系。之后就去了刘红的哥哥家,在其哥哥家住了两天,在这期间李某趁刘某在别的卧室打电话的机会,把他哥哥家的3把钥匙,并且把一个粉色挎包里,一条黄金项链,一个黄金戒指,一个黄金观音吊坠,一条白金项链,200元钱现金和一部白色三星直板手机等等一起偷走,藏在自己身上。
  在2月23日因为刘红的哥哥和父母都回来了,晚上他们一起在刘江的家中吃完饭就去她姐姐刘丽家住了一夜。在刘丽家李某又趁刘红不注意,把她姐姐家的钥匙也偷走了,第二天也就是2月24日早上李某和刘红分开后,李某就雇了一个三轮车去刘丽家,把电视、洗衣机等等都搬到三轮车上,拉到了李某在呼市玉泉区住的家里。2月26日,又趁刘丽家没有人,雇了两个搬运工去刘丽家把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偷走。
  在审讯室里问其偷东西原因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李某竟然说,就是因为不想和刘红处对象了,就想去她家里偷点东西。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郑军董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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