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放开网吧审批 符合条件的可向文化部门申请
发布时间:2015-03-17 11:34:03 来源: 责任编辑:杨乐
内蒙古将放开网吧审批,取消全区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要求。明确凡符合上网服务场所设立条件的申请,自治区各旗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审批,并在执行中,不得增设附加条件。按照国家要求,今后上网服务场所准入实行先照后证管理,即上网服务场所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等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自治区文化厅将制定全区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确定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地区及场所。按照要求,试点地区可不对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时间做统一规定;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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