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邻居车辆酿事故法官耐心调解促赔偿
发布时间:2015-03-20 16:58:07 来源: 责任编辑:杨乐
本网讯(记者郭成通讯员张海军)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相邻居住,平时关系较好。2013年冬季的一天,赵某要开车到乡下,去的地方正好是王某的老家。王某知道后,希望搭乘赵某的车回老家看看,赵某爽快地答应了。谁知,半路发生了翻车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两人受伤的后果。交警部门认定,由于赵某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发生。出事后,王某住院治疗10天,花去医疗费8000多元,赵某住院治疗连同修车花共去20000多元。出院后,王某要求赵某为其支付各种费用和损失。两人发生纠纷,来到法院。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了解了案情和双方关系后,决定尽量调解此案。调解中,赵某表示,王某乘坐自己的车,一分钱不花,自己也受了伤,而且花了修车钱,再赔偿王某的损失,太冤了。王某则表示,自己乘坐赵某驾驶的车受伤,赵某应当赔偿自己的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赵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于是,法官对赵某做了耐心的解释工作,赵某表示愿意赔偿王某的损失。王某也表示,自己和赵某是多年的好邻居,不愿就此伤了和气,愿意放弃部分赔偿要求。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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