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附件一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是自治区党委领导全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自治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研究制定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一)政法委主要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中央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党中央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自治区法学会。
10、完成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政法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政法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对机关公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车辆的调度使用。
(三)自治区法学会
1、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服务于全党工作的大局,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制定法学研究的规划和计划,指导各学科、各专业、各专门研究会和各地方法学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贯彻“双百”方针,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勇于理论创新,繁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3、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参与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
4、参与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参与培养法学人才、法律人才的工作。收集和传播国内外法学动态,宣传和推广创新研究成果,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和报刊。
5、发展同国际的、区域的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学团体等法律团体的联系与合作,了解和借鉴外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6、发挥人才、智力优势,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服务。
7、负责对会员的管理与联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经常了解和听取法学界、法律界的呼声,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
8、负责对直属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的工作指导;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9、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
(四)自治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
自治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负责整理收集、综合分析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有关信息,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咨询与参考;建立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专家咨询库,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调查研究工作。
(五)自治区反邪教协会
自治区反邪教协会承担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危害组织问题的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各盟市、各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了解掌握自治区内邪教的发展动向;收集区内外有关信息,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反映重要情况。
(六)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负责举办邪教人员教育转化攻坚班、举办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巩固班、举办全区教育转化工作人员培训班等。
二、机构设置
按照自治区党委批准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是自治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内设13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处、维稳指导处、综治督导处(专项行动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处、反邪教协调处、法治处(自治区司改办)、执法监督处、宣传教育处、信息化建设工作处、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处、机关党委。编制65人,编制公车4辆(实物保障车2辆、机要保障车2辆)。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6人,实有14人。
法学会内设2个部门,即办公室、学会部,共有编制9人,实有6人,离退休5人。自治区法学会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代管。
自治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自治区反邪教协会属于参公事业单位,编制4人,2019年12月实有在职人员3人,处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自治区反邪教协会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代管。
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处级领导职数1名,实有在职人员4人,经费实行公益一类全额拨款。
2020年度部门决算单位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 2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3 |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
| 4 |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
| 5 | 内蒙古自治区反邪教协会 |
| 6 |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政法委2020年全年安排预算资金14554.35万元,较2019年预算收入资金13619.30万元增加935.05万元,增加6.9%,与上年对比增加原因是政法委新增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年度执行中调整为13380.3万元,年度执行中调减1174.05万元,是由于疫情因素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未能及时开展。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3,380.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336.6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69万元;支出总计13,380.3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7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7.50万元,下降0.90%;支出总计减少127.50万元,下降0.9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审核支出;二是由于疫情原因,部分活动无法开展。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33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79.77万元,占99.60%;事业收入7.57万元,占0.10%;经营收入8.00万元,占0.10%;其他收入41.28万元,占0.3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34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38万元,占12.90%;项目支出11,624.14万元,占87.10%;经营支出8.00万元,占0.1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279.7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3,279.7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6.84万元,增长0.40%;支出增加56.84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是政法委新增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27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38万元,占12.90%;项目支出11,563.39万元,占87.1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较上年增加3.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公用经费14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较上年减少87.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压减支出;二是严格审核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20万元,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的89.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的89.1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的91.8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格把关“三公”经费支出;二是节约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4万元,占75.50%;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占24.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4万元,用于机关车辆维修及保险费用,车均运维费0.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核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0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02万元,接待5批次,共接待56人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于机关食堂就餐。较上年增加1.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接待增多。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3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铁路护路联防经费项目 ”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0万元。其中,对“铁路护路联防经费项目 ”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在经费管理和预算执行等方面,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中央护路办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落实、资金管理手续严密、标准制度执行严格,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政法委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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