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将于4月15日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

首府将于4月15日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

发布时间:2015-04-07 11:46:48 来源: 责任编辑:杨乐
分享到:

 本网讯(记者宋斐通讯员丁绍华)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4月15日,首府将正式启动赴台个人旅游。呼和浩特市户籍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即可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赴台个人游前要办好“两证一签”。两证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大陆证》)+《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简称《入台证》)。一签注是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两证“办理步骤为先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各出入境受理点办理好《大陆证》和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然后再前往有资质的旅行社办理台方的《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入台证》的赴台事由需与《大陆证》签注事由相符,赴台个人旅游(G)签注为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出行前请确认签注是否过期。
  开通赴台个人游以后,比以前团赴台旅游有三个方面的便利:出行时间更自由,办理好两证,即《大陆证》和《入台证》后,可自由安排时间出行;在台旅游的时间更长,以前跟团最多8天,现在个人游可以逗留15天;行程安排更自主,可以自由选择景点、旅游路线和餐饮住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大陆证》(有效期5年)证件工本费为30元,个人旅游签注(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费用为20元。

微信

微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