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大杨树法庭 妥善化解十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动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小物业”攸关“大民生”。近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大杨树法庭受理了11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人员针砭入里,耐心释法晰理,涉案业主心服口服,主动缴清了物业费,最终以原告物业公司与被告小区业主达成和解结案。
收案后,工作人员分别向原、被告双方了解相关情况。原来,涉案业主们主要是对小区的门禁管理、清洁服务、管道漏水等问题不满,在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未果后,才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表示抗议。针对此类案件虽然标的额较小,但矛盾较大,机械地判决不仅“治标不治本”,还容易激化矛盾,增加累诉负担。为此,承办法官决定以专项调解的形式集中对此类物业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
在调解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与调解小组认真倾听了涉案业主们的意见,并针对业主们所关心的问题逐一释法,让业主们明白了其享有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合理服务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向物业公司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同时,调解小组将业主们的投诉意见向物业公司经理一一说明,敦促其提升服务意识,尽到物业公司职责,如此行事才能“心安理得”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经理表示,一定会积极处理业主们的投诉问题,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正因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上述十一件案件最后以调解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申猛 王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