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共建协作机制 向虚假诉讼“亮剑”

公检法共建协作机制 向虚假诉讼“亮剑”

发布时间:2024-07-09 10:34:40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责任编辑:岳科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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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强化公检法沟通协作,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近日,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建立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协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建立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规定》对虚假诉讼线索的排查、相关案件的调阅、复制以及调查核实等工作的协作配合、程序衔接作出规定。明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了移送线索的时限要求、材料内容、处理方式,实现线索规范移送、程序密切衔接、调查取证主动配合的办案目的,促进公检法三部门形成虚假诉讼的打击合力。

二、强化虚假诉讼线索甄别合力,筑牢虚假诉讼识别基石。《规定》详细列举了虚假诉讼案件多发领域和常见手段,对交易是否真实发生、证据是否是真实存在等问题进行重点审查,明确审查要点、调查方法和处理方式,强化线索甄别合力,加强预警和研判,有效防范和遏制虚假诉讼的发生。

三、建立公检法“前端”共治制度,实现虚假诉讼早预防、早打击,推进诉源治理。《规定》明确了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发现涉嫌虚假诉讼线索的案件,人民法院正在审判、执行程序中,应及时函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正在审判、执行中发现虚假诉讼重大嫌疑,应及时函告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做到对虚假诉讼早识别、早预防、早反应。

今后,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检察院将与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加大虚假诉讼甄别力度,推进虚假诉讼源头治理,预防虚假诉讼违法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建立和谐、诚信的司法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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