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司法局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路径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路径

发布时间:2015-07-06 15:59:40 来源: 责任编辑: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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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五”普法以来,巴彦淖尔市立足市情整合资源,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形成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相互衔接、共同教育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完善组织机构明确目标责任
  巴彦淖尔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和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都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度有考评。各学校普遍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纳入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突出主要阵地抓好宣传教育
  一是推动“法制副校长聘任工程”。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推行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工程”,由各部门选聘优秀专业法律工作者担任各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建立完善普法依法治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聘任了法制副校长,切实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是依托学校教育资源,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定期开办法制课,以案例的形式由浅入深地向学生讲解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及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关知识;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和标语牌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组织模拟法庭、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实践活动,让学生轻松、愉快、主动地接受法制教育,营造出良好的校园法制氛围。
  三是注重教师和家长的法律培训,促进青少年普法在学校与家庭的有效衔接。通过短期培训、专家辅导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对教师进行法律培训,帮助、指导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在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充分利用家长学校这一平台对学生家长进行常规性法制宣传教育,逐步落实学生家长学法机制,加强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正面引导,使学校与家庭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
  拓展社会阵地抓好校外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电视法制栏目等资源优势,设立普法警示教育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介的法制宣传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正面宣传。市团委在电台开通了“12355”青少年服务台,围绕当前青少年成长发展的基本需求,重点解决好面向广大青少年的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结合青少年发展各时期、各阶段的特征,“12355”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项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是创建市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今年5月,政法委、关工委、教育局、团市委、公安局、文体局6家单位联合,依托市文博中心、川井军训基地和临河区看守所等单位。分别设立了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农牧业科普教育基地、川井国防教育基地等7个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已累计有6000多名青少年参加了教育基地实践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引导成效。
  三是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完善了“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把创建领域向与青少年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相关部门、行业延伸,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两新”组织拓展,严格创建标准流程,加大对原有维权岗的复核、摘牌力度。针对重点群体和突出问题,开展了“维权岗一助一”、“维权岗行动月(日)”等活动,切实加大了维权力度。
  坚持普治并举营造良好环境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几年来,巴彦淖尔市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文化、教育、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场所、流动商贩、露天食品摊点,进行清理整治,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筑起“防火墙”,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好转。乌拉特前旗组织30多名“五老”义务网吧监督员对25个网吧常年进行巡查,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巡查制度,劝阻未成年人不进入网吧,工作效果明显。(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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