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中院:法治副校长“到岗” 宪法知识开讲

兴安盟中院:法治副校长“到岗” 宪法知识开讲

发布时间:2024-12-17 11:44:45 来源: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岳科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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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在全国第十一个“宪法宣传日”暨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宪法意识,切实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兴安盟中院刑一庭法官助理何朝鲁门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乌兰浩特市和平幼儿园,为全园教职工开展了一场普及宪法知识的法治宣传讲座。

何朝鲁门作为该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重点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为切入点,讲座内容围绕宪法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重要意义以及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重要条文解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此次讲座内容丰富,案例生动,旨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宪法知识的普及,增强教师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倡导教职工不仅要学习宪法知识,更要将宪法精神贯彻到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助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下一步,兴安盟中院将继续常态化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持续加大普法进校园力度,延续司法服务职能,增强教职工群体的法律意识,为法治校园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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