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项举措” 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政法各单位更是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使命。2025年,包头市九原区委政法委加强统筹协调,政法各单位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三项举措”为依托,通过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努力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强化教育引导
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一是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区教育局牵头推动,联合政法各单位按照《包头市幼儿园副园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管理和考核,逐步形成机制健全、常态运行、保障有力、考评科学的法治副校长工作体系,督促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法治副校长112名,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讲座,截至目前,开展讲座50余场次,覆盖学生2万余人次。
二是增强家庭教育功能。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载体作用,利用院内9位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资源优势,创新“1+2+3”工作法,强化能动履职,稳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一是防治校园欺凌。区政法各单位践行治理与治罪并重的司法理念,合力共建预防校园欺凌新机制。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联合成立综合治理校园欺凌工作委员会,形成了职责清晰、上下联动、通力合作的治理新格局;建立重点未成年人服务管理对象台账,严格界分涉“校园欺凌”案件与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做好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调解、释法说理工作,注重修复双方关系,引导告诫未成年人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通过发放宣传册、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方式,详解“校园欺凌”的概念和界限,让学生、家长直观地感受到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积极助力在全社会形成有效识别、预防、抵制“校园欺凌”的共识。
二是加强“护学岗”建设。按照一类学校不少于2名警力、二三类学校不少于1名警力的标准,配齐77所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警力,在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设立“护学岗”,维护交通秩序和治安环境。同时,公安民警加强与学校安保人员的协作配合,形成校园安全防护合力。
三是开展校园电动车整治工作。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整治校园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严格落实责任。重点整治未满16周岁学生违法骑行电动车及违法载人、未佩戴头盔、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彰显法治温度
一是对涉未成年人轻刑犯罪案件,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犯罪记录封存以及回访帮教等机制,寓教于审,用心呵护,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
二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以最严举措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是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综合全面保护。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制定专门审理程序,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妇联+法院、心理辅导、异地安置求学、司法救助等模式,加强被害人隐私保护,最大程度降低犯罪损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金2万元,同时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测评及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