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大代表”聚合力 多轮调解消隔阂 邻里积怨终化解 亲邻关系复和谐

“法院+人大代表”聚合力 多轮调解消隔阂 邻里积怨终化解 亲邻关系复和谐

发布时间:2025-08-04 15:11:27 来源:宁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岳科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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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法庭依托“法院+人大代表”多元解纷机制,成功调解了三起涉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返还原物纠纷、恢复原状纠纷的系列案件。这起系列案件的妥善化解,既是基层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生动实践,更凸显了司法力量与社会力量协同联动的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鲜活样本。

陈某、李某系同一养殖小区的生猪养殖邻居,且均与某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双方的矛盾升级源于多重纠纷的叠加。早在2020年10月,二人便因养殖区域消毒需求共同出资建设了一座消毒室。2024年8月19日,陈某从该公司购入26.4吨猪饲料后,李某因推迟生猪出栏日期,从陈某这批饲料中借用了5.54吨,并承诺日后偿还。然而,陈某多次索要未果,李某始终以该批饲料已在公司记账,其并不拖欠陈某饲料款为由拒绝归还。

在此饲料纠纷悬而未决的情况下,2025年3月,李某未经陈某同意,擅自拆除并占有了他们共同建设的消毒室内的2台风机、1个温控器、1个浸泡池、1个货架、1个电锅炉及通道铁皮板等物品;陈某则随后取走了室内的1台洗衣机和1个鞋架。最终,借饲料纠纷与消毒室设备争夺的叠加,导致双方爆发激烈冲突,李某动手殴打陈某致其受伤住院。陈某出院后,遂将李某诉至宁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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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复杂且矛盾尖锐的系列纠纷,瓦房法庭庭长霍晓彬认为判决虽能定分止争,但调解能更灵活、更彻底地解决纠纷,修复邻里关系。为彻底化解矛盾,霍晓彬法官积极联系赤峰市人大代表富东东、宁城县人大代表金玉星,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分别在23号、24号、28号、31号组织开庭审理。霍晓彬法官聚焦案件核心,逐一核对借饲料的数量、价款、消毒室物品出资凭证及人身损害医疗记录,用法律条文清晰阐释“借用财物需返还”“共同财产不得擅自处置”“侵权需赔偿”等权责关系,让双方明确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富东东、金玉星两位代表则以“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土情理为切入点,结合养殖小区内类似纠纷的化解案例,劝说双方“别让小事绊住生计”,尤其针对养殖户依赖邻里协作的行业特点,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今天为饲料争执,明天防疫、出栏可能还要互相搭手”。经过多次的调解,法庭既厘清了借饲料的还款责任、消毒室物品的归属问题,也对人身损害赔偿作出明确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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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人大代表一次次真诚的沟通与公正的引导最终打动了双方,被告李某当庭返还原告陈某饲料款25000元,承诺1个月内将两家共建的消毒房恢复原状,并真诚的向原告道了歉。原告表示两家因为一点账目沟通问题,导致最后这么大的矛盾,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希望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两家能够不计前嫌,相互帮助,一起把猪养好,把日子过好。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互不相让到主动让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系列纠纷一次性圆满解决,既避免了矛盾升级,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邻里关系修复留下空间,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本次系列纠纷的成功化解,依托“法院+人大代表”的联动机制,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司法效能与民意力量的深度融合。法院以专业法律知识为支撑,精准厘清权责、明晰法理边界,确保纠纷解决的合法性与公正性;人大代表则凭借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谙乡土人情与民意诉求,从情理角度搭建沟通桥梁,化解对立情绪。二者协同发力,既让司法权威在基层落地生根,又让民意民智融入纠纷化解全过程,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平衡,不仅高效化解具体矛盾,更在修复社会关系、促进邻里和谐、维护基层稳定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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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宁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好“枫桥式人民法庭”,进一步深化“法院+人大代表”多元解纷机制,总结提炼联动调解的经验做法,针对辖区内种养殖、邻里关系等高频纠纷类型,联合人大代表建立常态化沟通、预警、调解机制。同时,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将法理宣讲与乡情疏导相结合,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理性化解矛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城、法治宁城持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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