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行行为 为企业发展清障护航
今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动为契机,聚焦涉企案件执行顽疾,重点纠治拖延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强制措施等问题,为企业发展清障护航。
8月4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一家企业进行执行回访。前不久,企业与甘肃省一家公司产生探矿权纠纷,企业第一时间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助企绿色通道,法院迅速成立专案组,最终通过跨省溯源、专业评估、智慧拍卖的全链条处置,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内蒙古中汇泰和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 郝文海助企绿色通道对我们帮助非常大,效率提升了。真正让法院了解企业的难处。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局副局长 王越从立案、查控、实施、处置、终本多环节发力,加大执行督促和调解力度,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今年,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全区法院开通涉企执行“绿色通道”,协同公安、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提升查人、找物和财产处置效率。对积极履行或提供有效担保的企业,及时删除失信信息,帮助企业恢复信用。同时,全区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针对案款管理20项风险点,开展自查与抽查“双查”模式,筑牢案款安全防线。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皇甫红奎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企业合法权益,充分考虑被执行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