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1+1+N”矛盾化解体系,推动治理与民心的“双向奔赴”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建设提速,基层矛盾情况呈现类型多元、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加大的新特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按照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运用法治、注重实效的要求,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准事准办”法治为民社会治理品牌和“1+1+N”调解工作体系,用心用力用情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凝聚多方力量,织密调解网络
“1+1+N”调解工作体系是准格尔旗综治中心针对征地拆迁、地界纠纷、集体收益分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频发,经过反复调研与实践探索形成的特色工作模式。
第一个“1”指的是综治中心这一核心枢纽。综治中心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总指挥部,承担着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办落实的重要职责。中心设立引导受理、多元化解、指挥调度区域,打造集“诉求受理、分流转办、法律援助、民生救助、心理关爱、结果反馈、跟踪评价”“七位一体”的一站式为民服务体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每一名群众都被尊重、每一个诉求都被重视。
第二个“1”是矿区合议庭。矿区合议庭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1+1+N”体系中发挥着法律支撑和司法保障的作用。合议庭与综治中心紧密联动,为综治中心在涉矿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导,对一些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调解过程,确保调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N”则代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矿区事业发展中心等12个常驻单位。这些单位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就事件分别发挥了关键的专业支撑作用,帮助当事人厘清责任边界,释明政策依据,是矛盾纠纷化解不可或缺的力量。例如,人社局在劳资纠纷调解中,能够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双方提供专业的意见和解决方案;自然资源局在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等矛盾纠纷中,能够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管理职能,有效推动矛盾的化解。
矿区特色调解,精准化解难题
“没想到一天就解决了,真是‘今日事今日毕’,可是把我的一块‘心病’给治好了”,马某某手握着调解协议激动的说到。马某某是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某村村民,在某煤炭公司进行征拆时,马某某怀疑自己位于采矿区边界的房屋不稳固与该煤炭公司开采工作存在关联,便与该煤炭公司协商为自己的房屋加固。煤炭公司认为加固房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护坡修建、材料借道进场、树木补栽补种等诸多困难,多次协调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接到马某某的诉求后,旗综治中心联合矿区合议庭、矿区事业发展中心及街道办事处联合进行化解工作,通过一天的时间,商定修缮方案,界定赔偿责任,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同意对地基支撑位置进行修缮并修建护坡,将修缮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协议内容,确保村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该案的成功化解,展现了基层社会治理中多元共治的实践效能,既精准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又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生态修复的赔偿责任,更探索出资源开发与民生保障的平衡路径。这种多方参与、依法治理的实践,为同类矿区纠纷提供了“当日受理、当日办结”的示范样本,让法治力量在守护群众安居乐业与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中实现双向奔赴。
横纵高效配合,群众“事心双解”
为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旗综治中心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通过统筹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各类解纷资源,根据事项类型分别导入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法治化解纷途径,让每一个矛盾纠纷按照法治化“路线图”走下去。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制定了一窗受理、受理告知、分流转办、协同配合、依法办理、督查督办等各类制度机制20余项,形成全程跟踪、综合研判、催办督办、法律监督、结案归档的闭环管理,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十来年的事情,没想到让你们给解决了,可是把我的一‘疙瘩’大事处理了”李某高兴的说。李某与老王原系夫妻,经法院判决离婚后二人又和好,王某系老王的兄弟。老王因病去世后,留下一套院落被征迁,就征迁款的归属和分配,李某、王某以及老王年迈的母亲起了纷争。因为存在争议,房屋征迁难以顺利推进,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友谊街道综治中心在接到上述矛盾线索后,迅速上报旗综治中心,申请进行联合调处。旗综治中心启用“综治+法院+政协”调解模式,由法院指派资深法官,政协联络具有相关领域专长和群众威望高的政协委员,组成最优调解团队,在友谊街道综治中心召开联调联动会,综治讲“策”,系统梳理政策依据,锁定核心争议,法官讲“法”,全面阐述法律规定、分析诉讼风险;委员讲“理”,从社会影响、公序良俗等角度开展情理疏导,弥合分歧。历时三个多小时的调解,三方优势互补,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最终合力将上述纠纷消弭于未然、达成调解协议。
下一步,准格尔旗综治中心将继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矿区合议庭和各事权单位的协作配合,提高联动效率。以“1+1+N”调解工作体系为基础,不断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持续提升平安准格尔建设成色、底色、亮色,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不断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准格尔防线。(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