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三端”发力,拧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阀”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三端”发力,拧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阀”

发布时间:2025-09-10 15:56:27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责任编辑:岳科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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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无小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2023 年至今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办理责任事故类刑事案件13件18人,起诉8件10人,不起诉5件8人。以责任事故类案件办理为抓手,深入贯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遏制事故发生。

一、把稳案件侦查“前端”,规范调查取证程序

办理重大责任事故类案件应当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取证流程,确保证据来源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在案件提前介入过程中,围绕重大责任事故产生的原因、履职情况、岗位职责以及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具体行为等方面重点取证,通过提前阅卷、现场勘察等方式对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鉴定以及案件的侦查方向提出具体意见,规范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于刑事案件中部分证据存在的瑕疵,涉及取证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法律监督意见,建议侦查机关及时补充说明,夯实案件证据标准。

二、筑牢案件审查“中端”,准确认定刑事责任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存在争议的问题,成立专业化办案组,牵头组织旗公安局、旗人民法院、旗应急管理局共同召开责任事故类刑事案件专题联席会议,深入分析当前责任事故类案件在证据审查、案件定性、刑事责任认定、风险规避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事故产生原因等专业性问题,必要时邀请权威专家进行分析,出具专业意见,为案件定性提供坚实依据。在审查过程中主动联系被害人及其家属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认真听取诉求,耐心解答疑问,积极推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促使涉案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强化普法宣传“末端”,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每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企业安全管理漏洞。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企业安全监管漏洞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对于部分企业存在长期未整改的隐患风险,督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后,发挥“法润人心”的普法功能,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防范重大责任事故没有“暂停键”,唯有时刻发动生产安全的引擎,让防范事故的警灯长鸣,才能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李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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