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尾随入户暴力劫财 就算没抢到也得坐牢

家门口的惊魂一刻

深夜尾随入户暴力劫财 就算没抢到也得坐牢

发布时间:2025-12-29 10:00:16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岳科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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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入室抢劫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该案的依法办理,既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入户暴力犯罪、守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坚定立场,也为广大市民做好安全防范敲响了警钟。

简要案情

  被告人韩某因生活困难滋生不法念头,凌晨时分佩戴帽子、口罩隐匿在前女友张某住处附近蹲守。当张某深夜回家时,韩某尾随其进入家中,随即采用手捂嘴、掐脖子的暴力手段,逼迫张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危急时刻,张某通过声音辨认出韩某的身份,韩某见状停止暴力行为,张某趁机挣脱。随后韩某要求张某不得报警,便匆忙逃离现场。

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全面细致审查认定,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尾随他人入户并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抢劫罪。而“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形,原本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考虑到韩某在被害人认出后主动停止犯罪,未实际取得财物,系犯罪中止,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法律警示与安全提示

  1、住宅是公民的“安全港湾”,入户抢劫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权,更严重威胁人身安全,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

  2、广大居民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深夜回家时注意观察周边环境,避免被尾随;门窗要及时锁闭,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3、若遭遇不法侵害,应优先保障自身安全,尽量记住嫌疑人特征,在脱离危险后第一时间报警,留存相关证据,配合司法机关办案。

  下一步,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严惩各类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以扎实的检察履职筑牢平安防线。同时,也将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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