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28 11:08:54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岳科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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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025年以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一是落实《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干警重大事项填报通报制度》《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检察人员廉洁自律。二是强化督查通报,做到“逢问必录”。实行月报告制度,将填录结果汇总并进行全院公示,同步报送市检察院。三是强化社会宣传,制作“三个规定”微视频、手机彩铃,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积极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2025年,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填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9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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