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留空白 未成年人违法不可“一关了之”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2月9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富兴路派出所民警收到一面特别的锦旗,是由一名未成年受害人的父母送来的,短短几个字装着满满感激之情。

这次赠送锦旗源自于分局近期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涉案的多名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违法行为人,因一年以内二次违法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之规定,同步对违法行为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训诫和教育指导。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上升明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倡导“惩教闭环”。这一案例的处理,也清晰传递出一个信号:面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绝不能简单“一放了之”,也非简单“一关了之”。其成效关键不在于处罚本身,而在于能否触发可依托的社会支持系统,这就对执法机关、家庭、学校等机构的协同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要坚持依法处理。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触及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必要惩处,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矫正,更是对绝大多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实保障。此次依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违法行为人执行行政拘留,正是严格、规范执法的体现,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要坚持综合施策。惩罚绝非目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要注重溯源治理与综合施策。对监护人的训诫,明确指出其法定监管教育职责的缺失,督促其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首要责任。今年以来,已累计依法进行训诫18人次,在执法环节中融入对家庭教育的干预与指导,成为构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系的重要一环。

要坚持警校协同。保护未成年人,是一项需要执法力度与司法温度并重的系统工程,筑牢未成年人远离犯罪的“防火墙”,还需要与学校的协同发力。2025年以来,分局选任100余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兼任东胜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以“大讲座+小课堂”的方式,强化校园法治教育。同时,150余所学校上、下学全部配备护学岗,联动校方主动干预,摸排发现涉未线索20余条,全部妥善处置。

要坚持社会共治。法律划定了行为的边界,而爱与教育才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根本、最牢固的防线。分局坚持依法履职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积极联动各方力量,共同致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警营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涉未重点场所检查2600余家次,与公检法司、教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4次,合力维护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点亮关爱的明灯。(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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