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玫瑰”陈丽的律政人生

“铿锵玫瑰”陈丽的律政人生

发布时间:2016-01-08 17:18:22 来源: 责任编辑: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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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在创业中闪光,人生在奉献中升华”,这是律师陈丽的座右铭。
  上世纪70年代出生的陈丽,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在北京外国语大学进修两年,2000年至2003年,在北京嘉禾律师事务所工作,2005年,她由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她是包头市政协委员、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包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包头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包头市工商联执委、包头市女商会副秘书长、包头市公安局看守所特邀监督员。
  2014年12月,陈丽成立了内蒙古嘉祺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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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律师是一个处于时代风口浪尖的职业,陈丽深知,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感,紧跟政治方向,把握时代的脉搏,不断提高大局意识和参政意识,为社会的稳定、法治的进步贡献力量,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从2006年开始,陈丽陆续参加了《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政府立法听证和专家论证会。为了解决城市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陈丽会同多部门,多次向包头市法制办、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呼吁出台《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最终被立法机关采纳,并列入立法计划。
  2012年,陈丽当选为包头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同年,被选为包头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作为政协委员,她积极参政议政,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给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建议。她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撰写了《关于提高我市城市综合执法能力的建议》、《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建议》等20多件关系民生问题的议案。作为社会法制委员会专委会的委员,几年来,她参加了对包头市政府法制办、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房管局、包头市信访局、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政府各局委办、企、事业单位四十余次调研及评议活动,并且撰写了《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构建法治建设“软实力”的问题和对策》等多篇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采纳。
  2013年9月,陈丽被作为全国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被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选送到中央统战部干部培训中心,参加了为期两周的“新社会阶层理论研究班”的学习。2015年4月,作为律师行业知识分子新阶层杰出代表,陈丽在行业中起到了表率作用,得到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包头市委统战部的肯定和赞扬。
  执业十五年
  创“零投诉”记录
  作为一名女性,要想在律师业操桨航行,修炼内功、凭实力说话,才是胜出的“杀手锏”。
  2004年,某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在包头开发建设期间,由于供水管道的渗漏,导致附近多户居民房屋被淹,房屋根基发生倾斜,而这里的居民们大多是少数民族。事故发生后,大量居民涌入了施工现场,与房地产开发商的矛盾一触即发,经政府积极引导,这一矛盾被引入法律程序,陈丽代理了房地产公司一方。
  为了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陈丽多次往返于主管局各部门,白天在工地与鉴定专家仔细勘探,晚上翻阅大量案件资料和相关书籍,最终在浩瀚如海的资料中,发现了相似案例,根据她提供的分析资料,鉴定机构专家得出了“因管道腐化,加上天气原因,导致破裂渗水,导致房屋根基下陷”的结论。此后,经实地开挖、核实,证实了这一结论的正确。但是,鉴于房屋根基发生倾斜、居住安全隐患大、且与开发工程相连的情况,陈丽又代表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政府、居民协商,达成了《统一拆迁并开发协议》,不仅圆满地解决了一起纠纷,还为群众办了一件好事。
  在律师界拼搏的数年时间里,陈丽担任了几十家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际经验。
  2009年,陈丽办理了一桩诉讼标的为13亿元、债权人超过百人的公司重整案件———包头市恒丰钢铁有限公司重整案件,这是包头市第一起公司重整案。因各级法院还没有受理过这一类型的案件,对审理程序、实体操作等都比较陌生。作为该案的债权人主席,陈丽全程参与了债权的确认、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和举行、鉴定机构的选择、重整方案的制定等工作。该案历时三年,其程序完善、合法,实体操作尊重各债权人的意见,重整结果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圆满结束。该案也成为自治区审理公司重整案件的范例,开创了包头市法院审理公司重整案件的先河。
  从业十五年来,由于在专业上秉承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陈丽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被聘为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担任包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包头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执业十五年,她创造了“零投诉”的优良服务记录。
  关注弱势群体
  热心公益事业
  陈丽始终认为:无私奉献,回报社会,向社会传递正能量,是新一代女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
  早在2004年,陈丽就被包头市昆区人民政府聘为包头市昆区妇女联合会的妇女维权委员。多年来,她免费为数百名妇女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使很多妇女免受家庭暴力等各种形式的伤害;接受各小学、中学的邀请,免费宣讲法律;参加社区、街道举办的妇女儿童专题法律服务宣传和咨询。同时,多次参加为固阳县的小学贫困生的捐助活动,免费为生活困难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同时,积极帮助无生活来源的困难女性就业。2014年,陈丽作为包头市女商会的副秘书长,与其她会员共同发起了“紫丁香公益行”活动,并将所得捐款全部用于帮助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作为包头市公安局看守所特邀监督员,陈丽实地进入看守所,和公安民警一起,与戒毒人员过生日,并举办联欢活动,给戒毒人员讲法律,鼓励、引导戒毒人员改过自新,重新迎接生命中的阳光。
  在非诉讼法律服务上寻求突破在北京大型律师事务所工作三年的经历,让陈丽深刻体会到,虽然自己是一名工作在西部的律师,所属城市没有一线城市经济发达,但是市场要求律师业务越来越精细化,律师走专业化道路是必然的趋势。
  从2005年开始,陈丽着力在非诉讼法律服务上寻求突破。多年来,她担任了包头市工商联、包头市万水泉滨河新区管委会、包头市湖北商会等几十家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实践经验,成功办理了滨河新区万水泉共青农场国有土地征收项目、内蒙古北疆三和集团公司股权并购项目、鄂尔多斯市文化创意产业园艺术酒店施工招投标项目等非诉讼项目数十起。
  按照国家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指导原则,为了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2015年3月25日,在陈丽的组织下,内蒙古嘉祺律师事务所与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启动仪式在包头市工商联商会大厦成功举行,包头市领导、工商联领导和全市20家异地商会、26家行业商会会长,以及各级工商知名人士、企业负责人共三百余人参加了会议,全面推开了律师与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合作。
  拥有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力的人格、坚忍不拔的创新精神和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这就是陈丽,一朵在律政土壤中迎风怒放的“铿镪玫瑰”。(王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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